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责任编辑:席沛钊
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不轻信传言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承认自己的错误。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山西警方提示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男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
6月9日上午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该贴发出后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公民上网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
对此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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